大医纪〔2016〕13号
关于中秋、国庆期间
深入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
各支部、各科室:
中秋、国庆将至,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抓住重要节点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现就中秋、国庆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履行“两个责任”,明确纪律要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中纪委、省纪委、地委、地纪委、医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,全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工作已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,但是必须清醒看到,“四风”问题积习甚深,仍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,必须坚定反“四风”永远在路上的恒心,一以贯之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。全院各支部、各科室必须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做为严肃的政治任务,紧盯节点,提前介入,加强部署检查,提出严格要求。医院纪委要加强教育提醒,要通过下发通知、提示、典型问题通报等方式,利用电台、报刊、网络等多种渠道,及时提要求、打招呼、划红线,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克服侥幸心理,杜绝违规违纪行为,增强纠正和抵制“四风”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
二、强化监督举报,加大监督力度
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充分利用来信、来访、电话、网络、微信等“五位一体”的举报平台,广泛受理群众的投诉及举报,对群众反映的“四风”问题线索要统一登记、专人核实、从速处理。要加强“两节”期间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,聚焦奢靡享乐问题,对发现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收送节礼、公车私用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、大办婚丧喜庆和隐形变异“四风”,一律从严查处并通报曝光。
三、严格执纪监督,加大惩戒力度
“两节”期间,各支部、各科室落实主体责任不力,对“四风”问题听之任之,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,导致发生严重“四风”问题的,既要对顶风违纪人员从严查处,又要按照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追究各支部、各科室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,同时,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。
节日期间,各支部、各科室要将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及时报医院纪委。
地纪委、监察局举报电话:0457-12388;
举报来信地点:地纪委信访室、地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;
电话:0457-2731126;
医院纪委举报电话:0457-2118336
医院举报电子邮箱:dqyyjjk@163.com。
中共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6年9月13日
大兴安岭地区医院纪检监察科 2016年9月13日印发 |